| 一、 |
徵選對象:凡中華民國國民及立案之社會團體皆可參加。 |
| 二、 |
作品類別:題材具公益與社會教育性質,符合「公益服務經驗」「生命教育」「環保生態教育」或其他具體之「社會教育」等議題精神之文字、漫畫、繪本類作品,文字需以繁(正)體中文撰寫,內容呈現形式不拘。 |
| 三、 |
收件方式:請於徵件期間來函索取(press.store@msa.hinet.net)或線上下載報名表,填妥報名表並附上相關文件後,連同作品紙本乙份及完整電子檔光碟,寄至「402台中市南區福新街96號 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收」,並註明「參加公益教育出書獎」字樣。本活動一概不退件,參賽者請自留備份與底稿。 |
| 四、 |
評選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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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1) |
資格審查:由主辦單位審查。作品需符合「公益服務經驗」「生命教育」「環保生態教育」或其他具體之「社會教育」等議題之精神,主題要符合普遍性的原則,作品內容須有一定的完整性及成熟度。作者的經濟負擔能力也將列為審查條件之一。參賽者個人資料未齊全或資格不符者,作品恕不受理,逾期亦不接受補件。審查結果將公布於本公司網站。 |
| (2) |
作品審查:由主辦單位評審之。若作品未達水準或無符合本獎宗旨者,主辦單位得決議獎項從缺。 |
| (3) |
文友於網站瀏覽作品大綱與試閱章節時可張貼發表意見並票選,但該意見僅供本辦單位參考,不予列為評選依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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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、 |
入選獎勵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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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1) |
名額:一名。 |
| (2) |
入選作品由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,封面註名「本書榮獲白象文化公益教育出書獎」等字樣。 |
| (3) |
入選獎勵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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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. |
贊助印量由主辦單位評估,最多1500本。得獎者可自費加量增印,再刷、再版亦需自費。 |
| B. |
實體與網路書店免費經銷一年,作品以定價四∼五折進貨給書店通路。其他經銷相關規定,依白象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之經銷合約辦理。 |
| C. |
出版與經銷總費用,不超過新臺幣15萬元(依本公司一般報價原則,得獎獎金需報稅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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